接国家汉办[2010]第897号《关于委托招募2011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国家汉办拟于2011年5月至9月派遣志愿者赴泰国、菲律宾和尼泊尔执行汉语教学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现招募赴泰国、菲律宾志愿者参加在海南师大进行的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者、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拟录取参加培训人数:赴泰国:45人、赴菲律宾15人(学前教育专业);
二、选拔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 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
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年龄在22-45岁之间。
三、培训时间:2011年2月至4月(全脱产培训共600学时)。
四、培训地点:海南师大
五、任期及派出时间: 2011年5月至9月,任期1-3年。
六、培训考核及定岗:
(一)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二)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初
(三)定岗:汉办将根据外放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七、待遇: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八、需要提交的材料(A4规格,各1份):
(一)网上分别下载填写报名表中、英文版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请以本人名字命名后发送电子版到1783276@qq.com邮箱);
(二)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应届毕业生请在学院开具在学证明)复印件;
(三)英语考级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考级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无犯罪纪录(请在学院开具证明盖章后到学校保卫处加盖公章)原件。
(四)请有志从事志愿者工作的教师、学生在1月12日上午9:00至1月13日下午16:00前准备好第八项(一)、 (二)、(三)项的纸质打印材料交至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大楼206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857127,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联系人: 王老师,胡老师、葛老师
附件:
1.申请表中、英文版
2.《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国 际 交 流 处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