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院长的通知

2011年09月15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2011〕465号函件《关于请重新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的函》,根据我校建立孔子学院的规模,学校按1:2的比例推荐4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分别担任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现将推荐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1年9月15—19日
    二、岗位需求: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孔子学院、印尼玛琅大学孔子学院
    三、推荐人选要求: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55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5.孔子课堂中方负责人需能够兼任对外汉语教师。
    6.曾担任过中方院长的人员优先考虑。
    四、申请、推荐程序
    1.申请人须先登录中方院长推荐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申请院长岗位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网址为http://cidirector.chinese.cn/),填好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2.请申请人所在学院出具学校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做出评价,不少于300字),并将电子版发送至495350095@qq.com。
    3.请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和其他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根据汉办网上的具体要求)于9月19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报送至学校国际交流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857127、   庞老师、5836732     
    办公地址:育才校区外语楼213(王老师)、113办公室(庞老师)
    五、选拔考试
    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录取人员,统一参加总部组织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国家从今年7月1日期大幅度提高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教室工资待遇,(详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汉办〔2011〕465号函件《关于请重新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候选人的函》


                                                 国际交流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