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2011]619号)通知,我校将推荐有关教师赴我校或其他高校孔子学院/孔子课堂任教并协助有关建设孔子学院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老师踊跃报名。
一、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上午下班前。
二、岗位需求: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岗位需求,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请老师们注意岗位需求情况表中的岗位要求栏。
三、推荐教师要求:
(一)推荐对象
1. 我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单位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 本单位近三年回国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二)推荐基本要求:
1.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一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 具有两年以上教龄,从事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教师或一年以上在国外服务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志愿者须持有国家汉办颁发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4. 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 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 符合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教师岗位填写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提交学校国际交流处审核。
2. 请学院另附页为教师写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
3.志愿者:需提供《国外服务鉴定表》和《大使馆考评表》及《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请按A4规格一式两份于11月15日前送国际交流处(广西师大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
国际交流处联系电话:5857127
联系人:王老师
电子邮件:2376513223@qq.com
附件:
国家汉办《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汉办[2011]619号文
国 际 交 流 处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