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2012]第648号《关于委托招募2013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柬埔寨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国家汉办拟于2013年2月至4月派遣志愿者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和柬埔寨执行汉语教学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校现招募赴泰国、菲律宾两国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主要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中推荐。具有教学经验者、掌握赴两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拟录取参加培训人数:赴泰国:50人、赴菲律宾40人(学前教育专业);
二、选拔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年龄在22-50岁之间。
三、培训时间:2013年2月至4月(全脱产培训共600学时)。
四、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任期及派出时间: 2013年4月至8月,任期1-3年。
六、培训考核及定岗:
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初;
3、定岗:汉办将根据外放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七、待遇: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八、需要提交的材料(A4规格,各1份):
1、请登录志愿者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并在网上填写《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版)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然后以PDF格式下载并发送电子邮件到7378647@qq.com(请以本人姓名命名并发送);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应届毕业生请在学院开具在学证明)复印件;
3、英语六级证书、普通话二甲以上证书、计算机考级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无犯罪纪录(请在学院开具证明盖章后到学校保卫处加盖公章)原件;
4、请有志从事志愿者工作的教师、学生在1月7日至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6:00将准备好的材料打印一式2份递送到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联系电话:5857127,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联 系 人:胡老师
附件:《关于委托招募2013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柬埔寨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
国际交流处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