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请推荐2015-2016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商函》(国家汉办〔2014〕755号)函件,学校需按照岗位需求推荐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人选,现将推荐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2015-2016年共有147个岗位需选拔院长(详见附件), 其中我校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孔子学院和印度尼西亚玛琅国立大学孔子学院有两个岗位,按照1:2的比例推荐人选,我校可推荐4至6人参加选拔。
二、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
三、推荐人选要求
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能力和执行力;掌握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三)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
(四)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五)曾担任过中方院长、且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
四、申请、推荐程序
(一)申请人须登录http://cidirector.chinese.cn,选择申报本校孔子学院院长岗位,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网上直接提交。同时,将所提交的《推荐表》打印两份,其中一份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请申请人将上述材料和其他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于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5:30前报送至学校国际交流处(地址: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联系人:李晓玲, 联系电话:0773-5857127)。
五、选拔考试
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参加2月份举办的集中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录取人员,统一参加总部组织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国家从2011年7月1日期大幅度提高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教师工资待遇,(详见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194号))。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附件:《关于请推荐2015-2016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商函》(国家汉办〔2014〕755号函件)
国际交流处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