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期限及入学时间
(一)本科生学习期限为4年,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2年,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3年。
(二)如需汉语补习,可申请汉语补习1-2年。
(三)入学时间: 2016年9月。
三、申请人资格
(一)只限于招收目前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的美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二)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高中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汉语成绩HSK要达到4级以上(含4级),否则要申请汉语补习1-2年;
(四)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奖学金内容:为全额奖学金
(一)免交学费;
(二)住宿费:提供免费宿舍;
(三)提供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四)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五、申请办法
首先进行网上申请(http://laihua.csc.edu.cn,注册个人账号,填写申请信息(广西师范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602)并提交、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将与以下纸质材料寄至广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留学生招生办公室,以下材料各提供2份: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网上报名生成)。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二)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三)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四)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五)推荐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六)《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七)护照复印件
注:1. 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 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六、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4月18日(材料到达日期)
七、材料提交
中国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留学生招生办公室(外语楼111室)
邮编541004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773-5821163
电子邮件:admissn@mailbox.gxnu.edu.cn
附件:
1. 广西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奖学金自主招生的通知(英文版)
2. 专业目录
3.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国际交流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