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际合作,拓宽学生视野,根据我校与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台湾金门大学交流项目协议,我校2017年秋季学期将选派学生赴以上学校交流学习,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17年秋季学期(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具体时间依两校校历)
二、派出名额与说明
(一)彰化师范大学:3人,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不接受2016级本科生报名)。
(二)金门大学:4人,在读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不接受2016级本科生报名)。
三、学习专业和学分转换
以上学校所有专业学系均可选择(具体专业及科目参照附件),学生结束学业后,由接受学校为其发放成绩报告单,由派遣学校根据本校有关学分的规定为交换学生认证和转换相应学分。我校学生学分的转换及认定由我校国际交流处、交换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协同负责。一般情况下,相同或相似课程可以进行1:1学分转换,建议学生提前与所在学院教秘等相关负责学分老师进行沟通和确认。
四、申报资格
(一)我校在读在籍全日制学生(不接受2016级本科生报名)。
(二)品格优良,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记录。
(三)交换期满后按时返校继续完成学业。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台学习相关费用。
五、申请办法:个人申请、学院推荐、择优录取。
六、费用说明:
(一)按规定向学校缴纳应付学杂费。
(二)赴台往返旅费、在台一切学习费用自理。
(三)项目费、赴台前购买海外意外保险费自理。
七、报名截止日期:
(一)彰化师范大学:2017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金门大学:2017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负责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王老师(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电话:0773-5857127。Q群:2017年赴台咨询群 215326685(报名者请务必加入该群,后续信息将在群里发布)。
九、报名方法:
(一)即日起,申请者下载并填写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部)审核、签字、盖章;
(二)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者向国际交流处提交所在学院(部)签字、盖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以及申请院校所需报名材料(详情见附件);电子版打包发送至international@gxnu.edu.cn(申报项目+学院(部)姓名+申请者姓名作为文件名)。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2. 2017年秋季学期金门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
3.2017年秋季学期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学院(部)姓名及申报项目作为文件名).docx
附件2:2017年秋季学期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rar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