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和申报广西师范大学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后备人选的通知

2017年03月23日


 
各学院(部)、各单位:


目前我校在海外建有3所孔子学院,分别为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孔子学院(泰国南部合艾市)、印尼玛琅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印尼南部东爪哇玛琅市)、越南河内大学孔子学院(越南首都河内市)。为进一步加强孔子学院建设,现计划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三所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后备人选,以便做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才储备和选派工作。

选派合格干部赴海外孔子学院任职有利于拓展干部的国际视野、加强对外交流和团队管理能力,对于提升我校干部综合素质和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工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年龄30-60周岁,身心健康、品格优良,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2.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教研室或系主任等职务,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能力强、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要求;   
3. 曾担任过海外公派汉语教师且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


二、任职期间待遇
1. 保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校内原有行政级别;
2. 保留与我校其他外派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即在编在岗人员享受校内原有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原校内统发综合奖励绩效减发),离退教职人员原享受待遇不变;
3.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结果享受每月2000-3000元人民币派出奖励性绩效;
4. 中方院长任职期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附件1)文件精神,根据中方院长国内职称及赴任地区的差别等提供相关待遇,发放一次性安置费3000美元,每月收入(含岗位津贴、交通补助等)为2500~3500美元不等,在艰苦地区任职者另享受相应的地区补贴;赴外任职期间配偶享受配偶补贴,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500美元,不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200美元。保险、探亲假期等其他相关待遇详见附件。


三、任期
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其中试用期1年。院长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任期,一般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中方合作院校正式来函说明,报总部批准。


四、报名程序
1.申请人下载附2中的《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后备人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有关信息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 请于2017年4月28日17:00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国际交流处(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电话:5857127,联系人:李晓玲),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30419735@qq.com


五、项目负责人及具体咨询:赵燕华  15977344278


六、培训组织实施

学校将对入选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后备人选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英语口语培训。培训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后备人选申请表》

                                      

国际交流处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doc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海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后备人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