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按照我校《关于印发〈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师政人事【2017】43号)相关规定,请各学院(部)、各单位根据本学院(部)、本单位国际化工作规划和对外交流合作的实际需要,及时报送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
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以及教职员工出国(境)工作、访学、进修、攻读学位或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等。
二、报送内容
(一)各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一般性行政出访团组计划。
(二)各学院(部)、各单位教职工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计划。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将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表(纸质版)汇总后,由所在学院(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7年12月26日前报国际交流处(外语楼216办公室,联系人:谢绿,电话5684229),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internationalprograms@gxnu.edu.cn(文件名格式“XXX学院(部)-2018出国(境)计划”)。
四、计划管理
各学院(部)、各单位报送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将汇总上报学校审核,一般性行政出访计划可根据业务需要统筹纳入学校因公出访计划。学校将按报备并通过审核的计划执行2018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和派出工作。对确需临时安排的使用科研或课题经费的学术交流合作,可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一般性行政出访)
2. 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合作)
附件1: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一般性行政出访)(2018.12.13).doc
附件2: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合作).doc
国际交流处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