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秋季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简章

2018年01月02日


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委托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海外部分汉语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国广西师范大学学习。

一、资助对象

(一)非中国籍人士。

(二)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三)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18年9月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二)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三)一学年研修生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1.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2.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3.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

2018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四)一学期研修生

2018年9月、2019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1.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2.中医、太极文化

具有HSK成绩。

(五)四周研修生 

2018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1.中医、太极文化

具有HSK成绩。

2.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总部审批,每团10-15人。

3.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每团10-15人。

三、办理流程

2018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申请截止日期为:

(一)4月20日(7月入学)。

(二)6月20日(9月入学)。 

(三)9月20日(12月入学)。 

(四)12月20日(2019年3月入学)。 

汉办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8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六、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一)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二)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三)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四)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七、联系方式

(一)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hanban.org

传真:+86-10-58595727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汉语考试网站:http://www.chinesetest.cn

(二)广西师范大学国交处国际学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6-773-5821163

电子邮件:admissn@mailbox.gxn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xnu.edu.cn


附件:1. 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秋季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秋季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简章.pdf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处

2018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