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流程

2019年10月11日


教职工短期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批流程

一、材料提交和审核

(一)提交时间

1.出访美国或需要办理2个国家签证的,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材料;

2.出访申根国,提前2个半月提交申请材料;

3.出访其他国家,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材料。

(二)材料清单(处级及以下人员)

1.自组团组(请下载附件: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

1)境外邀请函及翻译件

邀请函应发自境外本土,内容包括:出访目的、日程、人员名单、费用说明及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邀请人签字、印章等。译文应将邀请函原文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地翻译成中文

2)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任务审批表

4)人员名单

5)日程安排

6)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7)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8)因公出访信息公示表

9)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2.参加双跨团组

1)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2)组团单位出具的出国任务征求意见函(原件)、任务通知书(原件)、任务批件(复印件)

3)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任务审批表(

4)双跨团组)境外邀请函及翻译件、境外日程

5)日程安排

6)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7)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8)因公出访信息公示表

9)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

(三)材料审核

1.工作日:材料齐全1-2个工作日

2.请提供电子版用于初审。

二、校内审批

材料初审合格后,申请者将《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双面打印1份,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校内审批手续。

三、信息公示

1.完成校内审批,将《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原件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因公出访信息将在校务公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将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四、因公证照材料准备

(一)材料清单

1.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由护签专办员录入系统打印后签名。

2. 指纹采集回执单1份(亲笔签名),请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桂林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采集,地点:临桂新区创业大厦东侧楼9楼,952室,电话:0773-2834432

3. 照片采集回执单1份(亲笔签名)(出入境指定照相馆,例如,榕湖照相馆,地址:百货大楼对面,五美路金马大厦一楼;电话:0773-2822919)。

4. 2寸白底彩色带条码的照片1张。

(二)提交时间

公示结束前,将材提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并在《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上签名。

五、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审批

(一)审批流程

1.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进行出访任务审批

2.审批通过后印制、核发《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证照、出境证明制作。

(二)工作日

自治区外办10个工作日+送取4日(材料齐全)

(三)注意事项

因公出国审批材料报送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后,如有团组人员、行程等变动,请第一时间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并当面提交书面说明。

六、签证/签注办理

(一)签证/签注办理

1.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代办各国签证和港澳签注,申请签证所需要的材料详见《各国签证要求》。

(二)工作日和相关费用

1.签证申请通常需要10-20个工作日,详见《各国签证要求》。

2.签证代办费350//人,航空加急快递费480/团,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提供发票。(团组需提前对公转账,收到银行确认单后才可领出护照。)

七、领取证照及行前教育

(一)领取时间

申请人接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本人及团组人员前往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15办公室领取证照。

(二)行前教育

领取证照及的同时,开展行前教育。

八、交还护照

完成出访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交还证照。

九、提交出访总结

(一)出访总结

完成出访任务后10个工作日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总结报告》。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报销所需的材料

1. 任务批件原件1

2. 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复印件1

3. 汇率证明

联系人:李老师,曾老师

联系方式:international@gxnu.edu.cn电子版

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15办公室(纸质版)

联系电话:585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