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短期因公赴台申报和审批流程
一、材料提交和审核
(一)提交时间
请提前2个半月提交申请材料。
(二)材料清单
1.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2.请示文
3.台方邀请函及简介
4.承诺书(邀请方提供)
5.日程安排
6.受邀全体人员名单(赴台参加国际会议须提供)
7.申请赴台人员名单
8.费用说明,用师大logo的信签纸打印
9.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6份原件,按照赴台人员名单顺序排序)
(三)材料初审
1.工作日:材料齐全1-2个工作日。
2.请提供电子版用于初审。
二、校内审批
(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见师政人事〔2017〕43号。材料初审合格后,申请者将《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双面打印1份,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校内审批手续。
(二)审批流程
1.处级及以上干部 : 本人承诺→所在单位意见→人事处意见→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组织部意见→分管校领导意见→港澳台办意见→学校审批意见
2.教职工: 本人承诺→所在单位意见→人事处意见→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港澳台办意见→学校审批意见
三、信息公示
1.完成校内审批,将《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原件交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因公出访信息将在校务公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专办员登录校内OA系统报文,3-5个工作日。
四、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有学生参加的团组)
五、自治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六、领取《赴台批件》及行前教育
(一)领取时间
申请人接到专办员电话通知后,本人及团组人员前往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15办公室领取批件。
(二)行前教育
领取《赴台批件》的同时,开展行前教育。
七、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持《赴台批件》由本人亲自到出入境部门进行办理,材料齐全约10个工作日。
八、提交出访总结
(一)出访总结
完成出访任务后10个工作日提交《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总结报告》。
(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供报销所需的材料
1. 广西师范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复印件1份
2. 汇率证明
专办员:李老师,曾老师
联系方式:international@gxnu.edu.cn(电子版)
育才校区外语楼213办公室(纸质版)
联系电话: 585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