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2020年秋季学期赴台湾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的 通知

2020年05月14日


各学院(部):

为加强与台湾高校的校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学生视野,根据我校与台湾师范大学及广西教师培训中心签订的学生交流项目协议,我校计划于2020年秋季学期选派学生赴台湾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20年秋季学期(20209-20211月)。

二、派出名额与说明

40名,其中本科生5名,硕士研究生35名。

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院专项经费资助,详见《关于遴选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三、专业和学分

(一)专业选择

申请者可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且台湾师范大学开设的专业(见附件1)。

(二)学分

1.学分转换: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课程1:1进行学分转换。一门课程可以转换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我校对应课程的最高学分数。学生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就境外课程的选择、以及学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和确认。

2.公共课:如派出前未完成我校公共课学分,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沟通确认回校后如何安排公共课的选修事宜。

四、申报资格

(一)我校在籍且修满一学年课程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品格优良,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三)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台学习的相关费用。

(五)能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和接收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五、申请流程

(一)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交《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和《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修读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审批表》(见附件23)。

(二)学院(部)填写派出意见。

(三)学生将申请材料和学院(部)意见材料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四)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择优选拔,确定名单后,向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五)接收院校对入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接收名单

六、费用说明

(一)项目报名费:800/人。一经缴纳,报名费不退还。

(二)赴台前须参加广西教育厅教师培训中心统一培训,并须另外自行向该中心支付赴台手续服务费及培训费800/人。

(三)按《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向学校缴纳学杂费。

(四)赴台往返旅费、在台期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自理。

七、报名和咨询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522日下午17:30(本科生)

(二)报名材料

《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和《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修读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审批表》纸质版一份、扫描版,台湾师范大学申请材料(见附件1)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提交电子材料时请按(学院(部)+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压缩包。纸质版材料交到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03办公室。

(三)项目咨询

1.项目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73-5684229

2.赴台交换生咨询QQ215326685

八、其他事项

(一)一旦被接收学校录取,不得放弃交流机会。

(二)名单最终确定之前,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接收院校直接联系,若干涉名单确定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以上项目的派出届时将根据新冠疫情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出入境政策进行调整。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1. 2020年秋季学期台湾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材料

2.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3. 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修读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审批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0514

附件1:2020年秋季学期台湾师范大学交流生申请材料.zip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学院姓名及申报项目作为文件名).doc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校际交流学生出国(境)修读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