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校际合作,拓宽学生视野,根据我校与澳门城市大学交流项目协议,我校于2022年秋季学期将继续选派学生赴以上学校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22年秋季学期(2022年8月下旬-2022年12月中下旬)。
二、派出名额与说明
2名
三、专业和学分
(一)专业选择
申请者可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且澳门城市大学开设的专业(见附件2)。
(二)学分
1. 学分转换: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课程1:1进行学分转换。一门课程可以转换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我校对应课程的最高学分数。学生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就境外课程的选择以及学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和确认。
2. 公共课:如派出前未完成我校公共课学分,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沟通确认回校后如何安排公共课的选修事宜。
四、申报资格
(一)我校在籍且修满一学年课程的全日制学生(派出前)。
(二)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三)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澳门学习的相关费用,且愿意购买个人境外医疗和意外保险。
(五)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和接收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五、申请流程
(一)学生个人提出线上申请。
(二)学院(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依次进行线上审批填写派出意见。
(三)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择优选拔(学业成绩、英语水平、获奖情况、面试成绩<如必要>),确定名单后,向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四)接收院校对入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推荐名单。
六、费用说明
(一)按《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学杂费等相关费用。
(二)接收院校学杂费、赴澳门往返旅费、在澳门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自理。
七、报名和咨询
(一)报名:通过“一网通办”线上提交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网址及其登录说明请见附件1)。
(二)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16:30 前完成“一网通办”学院(部)审批。
(三)项目咨询
1. 项目联系人:毕老师,电话:0773-5684229,QQ:116121934,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办公室: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03办公室。
2. 咨询QQ群215326685 (赴港澳台交流学习咨询群)
八、其他事项
(一)一旦被接收学校录取,不得放弃交流机会。
(二)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接收院校直接联系,若干涉名单确定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以上项目的派出届时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情况和出入境政策进行调整。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1.一网通办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操作手册
2.2022年秋季学期澳门城市大学交流生申请材料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