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交流生的通知

2023年06月09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我校拟选派学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台北海洋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交流学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时间

2023年9月—2024年1月,在台学习期限为1个学期。

 

二、选派名额

5所大学赴台交流生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

 

三、申请对象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我校在籍且修满一学年课程的学生(派出前)。

(三)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台学习的相关费用,且愿意购买个人境外医疗和意外保险。

(五)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四、课程和学分

(一)课程选择

申请者可根据在读专业和个人兴趣,申请台北海洋科技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开设的相关专业。

(二)学分转换

1.学分转换: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课程1:1进行学分转换。一门课程可以转换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我校对应课程的最高学分数。学生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就境外课程的选择以及学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和书面确认。

2.公共课:如派出前未完成我校公共课学分,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沟通确认公共课的选修事宜。

 

五、费用说明

(一)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学生需缴纳双方学校学费,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我校学费减免。

(二)在台期间的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往返交通费等赴台学习有关费用以各校招生简章为准。

(三)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缴纳手续办理服务费及行前培训服务费800元/人。校内确定推荐名单并提交教育厅,教育厅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该费用。

 

六、报名和咨询

(一)报名方式

通过“一网通办”线上提交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网址及其登录说明请见附件1)。

(二)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16:30前完成“一网通办”学院(部)审批

(三)项目咨询

1.项目联系人:毕老师,电话:0773-5684229,QQ:116121934,邮箱:studyabroad@gxnu.edu.cn,办公室: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03办公室。

2.咨询QQ群215326685 (赴港澳台交流学习咨询群)

 

七、注意事项

(一)一旦被接收学校录取,不得随意放弃交流机会。

(二)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接收院校直接联系,若干涉名单确定进程,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温馨提示: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同学请及时办理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

1.一网通办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操作手册.docx

2.招生简章.pdf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