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保证教职工2023年下半年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能及时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界定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含中国籍、外国籍及持境外居留证的中国籍教职工)出国(境)执行访问考察、合作研究、学习培训、授课任职、与会讲学、参加竞赛或文艺演出等任务,其出国(境)经费由政府、学校、学院(部)、研究所或科研课题经费承担以及外方机构资助的均属因公出国(境)范围。
二、办理审批所需预留时间
请有出国(境)计划的教职工根据出访时间,提前准备好因公出国(境)申请材料。
(一)处级及以下干部、教师赴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审批时间如下:
1.需要同时办理 2 个国家签证,需预留3.5个月时间办理审批;
2.出访美国、墨西哥或哥伦比亚,需预留3.5个月时间办理审批;
3.出访申根国家,需预留3个月时间办理审批;
4.出访其他国家,需预留2.5个月时间办理审批;
5.赴港澳地区,需预留2个月时间办理审批;
6.赴台湾地区,需预留2.5个月时间办理审批。
(二)注意事项
1.以上审批时间从提交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如出访团组里有厅级领导干部,审批流程会增加,审批时长也会相应增加1.5个月左右。
2.因出国(境)证件办理过程中不可控因素较多,实际所需办理时间可能增加,请有出访计划的教职工合理安排出访行程,预留出足够的办理审批时间。
三、申请材料下载地址
申请者可加入因公出国(境)业务咨询QQ群:964810527,在群共享里下载申请材料。
四、咨询方式
(一)欢迎加入因公出国(境)业务咨询QQ群:964810527。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电话:0773-5857152、5857127
邮箱:international@gxnu.edu.cn
网址:http://www.cice.gxnu.edu.cn/
地址:育才校区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15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