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学生参加2025年秋季学期印尼万隆艺术学院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2025年04月22日


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深化拓展与东盟国家在教育等领域合作,推进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高质量发展,我校计划于2025年秋季学期组织优秀在校生赴印尼万隆艺术学院进行交流学习。

一、印尼万隆艺术学院简介

       印尼万隆艺术学院是当地领先的国立大学,设有艺术和文化领域的教育课程。最初,该校区被称为舞蹈学院,成立于1968年。2014年,万隆科学技术学院将其更名为印尼万隆艺术学院,并由当时的印尼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亲自揭牌。该校在专业教学、现代教育机制等方面均可提供丰富的参考价值。

二、项目时间

       2025年秋季学期。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三)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四)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印尼学习的学费和相关费用,且愿意购买个人境外医疗和意外保险(保险保额要求200万元)。

(五)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四、选派名额

       学校将选派不超过10人(具体人数可按实际报名情况而定),给予人民币10000元/人的经费资助。在读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曾获得学校资助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

五、课程和学分

(一)学分转换

       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专业课程1:1进行学分转换。一门课程可以转换的学分数不得超过我校对应课程的最高学分数。学生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就境外专业课程的选择以及学分转换事宜进行沟通和书面确认。

(二)公共课

       如派出前未完成我校公共课学分,须提前与所在学院(部)沟通确认公共课的选修事宜。

六、项目费用

(一)需按《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及学杂费等相关费用,并缴纳印尼万隆艺术学院的学费、学杂费。

(二)赴印尼往返旅费、在印尼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学生自理。

七、报名和咨询

(一)报名:通过“一网通办”线上提交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网址及其登录说明请见附件3)。   

(二)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6:30 前完成“一网通办”学院(部)审批。

(三)项目咨询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办公电话:0773-5857151;QQ:2927486406;咨询QQ群:101662772(广西师大境外学习群)。

八、注意事项

(一)一旦被接收学校录取,不得无故放弃交流机会。

(二)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接收院校直接联系,若干涉名单确定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温馨提示:有意向参加项目的同学请及时办理护照。


       欢迎感兴趣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附件1: 泰国兰实大学、印尼万隆艺术学院项目内容一览表.xlsx

附件2:一网通办中国学生出国(境)申请流程操作手册(1).docx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