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赴东盟交流学习项目拟资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2025年05月23日


各学院:

       根据《关于资助学生参加2025年秋季学期泰国兰实大学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和《关于资助学生参加2025年秋季学期印尼万隆艺术学院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同意、学校最终审核,学校拟资助叶青等6名学生参加赴东盟交流学习项目,现将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5月27日止。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5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2号楼215室,邮编541004,电话0773-5857127。


附件:附件:2025年赴东盟交流学习项目拟资助学生名单.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5月23日